設計保護目標 交易活動應預設私密,而不是暴露給公開網路。 披露應由使用者持有的金鑰控制,而不是由網路營運者或 Beyul 團隊控制。 選擇性披露應只向指定審查方展示必要欄位,並服務於明確目的。 檢視權限應與花費權限分離。
選擇性披露風險 已分享的披露可能向接收方暴露敏感商業或個人上下文。 重複披露可能形成時間序列,洩露超出單次證明的資訊。 最低餘額證明可能暴露財務能力,並帶來脅迫風險。 當披露需要連結與驗證碼時,應透過不同管道發送。
執行假設 使用者必須保護復原材料與本地裝置存取權。 驗證者與基礎設施營運方在更廣泛參與前需要明確營運標準。 未來公開發布應包含可重現建置說明、已知限制與測試覆蓋摘要。 安全聲明只應在實作與審查狀態變化後更新。